【摘要】司法机械主义是历史与现实都存在的一种司法形态。古代司法机械主义往往是法定的和形式性的,当代的司法机械主义脱离了法律有意识和规模化的对司法人员理性和良知的羁绊,但是,法律和司法解释以及上级对下级的司法控制技术也存在对司法理性的一定的羁绊现象并由此引发僵化、机械司法的问题。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一些原因,诸如司法人员只知恪守法条规定而不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变通造成的对于实质正义的偏离。本文从近些年来大众媒体关注和社会舆论热议的个案出发,针对其呈现的司法机械主义现象,尝试从司法特性、司法体制、法律教育、司法官任用考试等制度、司法官的群体性格、司法惯性等方面寻找原因和对策,同时从司法与天理、人情的疏离与融合现象理解最高司法机关试图解决僵化、机械司法的思路与成效,进而提出若干改良司法以避免司法机械主义的建议。
【关键词】司法机械主义 僵化司法 恐龙法官 司法体制 天理 人情
【本文来源】《法治社会》2023年第1期